广州拆迁纠纷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农村土地
文章列表
关于宅基地继承问题的回复
2015年8月28日  广州拆迁纠纷律师

关于宅基地继承问题的回复
王先生来信咨询:我原来是农业户口,由于上大学户口迁移改成了非农户口。家里有一处宅基地,所有者是我的父亲,半年前我父亲去世了,请问我能不能继承这处宅基地,名字能否改成我的名字
港沟镇人民政府回复:港沟镇伙路村小王反映其为非农业户口要继承其父在农村老家的一处宅基地。按照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规定,只要其户口在本村,就可以继承其父在该村的宅基地。


来源: 广州拆迁纠纷律师  


宋——广州拆迁纠纷律师

4006686166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友情链接

微信扫一扫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广州拆迁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