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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土地证未过户怎么办
2015年10月8日  广州拆迁纠纷律师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本文介绍二手房土地证未过户怎么办呢?为你解答。

  一名网友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产证和土地证都拿到了,但是土地证上的土地使用者还是原房东,用途: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房产证上已经是网友的名字了,当时没注意看清楚土地证).如果我要把这套房子卖掉会不会有问题,或是碰到拆迁还会不会承认我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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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解答:

  当然有问题了。现在要求房东和你一起把土地证过户;如果是土管局的原因导致户名未变更过来可直接找土管局要求改正或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知识: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相关知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截止2009年1月,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

  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

  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2003年,中国开始颁发林权证,其四项权益里,也包含了部分土地权益。

  以上由房地产法整理。


来源: 广州拆迁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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