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拆迁纠纷律师
首 页
律师介绍
律师专长
征收补偿
土地管理
农村土地
土地征用
宅基地
联系我们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土地证件
栏目导航
征收补偿
土地管理
农村土地
土地征用
宅基地
土地流转
房屋中介
土地转让
土地租赁
土地证件
土地使用
业主维权
税收调控
律师案例
文章列表
怎样发放土地证?
2015年11月6日
广州拆迁纠纷律师
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集体土地所有权。
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来源:
广州拆迁纠纷律师
律师介绍
案件委托
专长领域
相册影集
联系方式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律师文集
宋——广州拆迁纠纷律师
4006686166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友情链接
:
微信扫一扫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广州拆迁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