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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问题 住户地下室渗水成“鱼塘”
2016年8月3日  广州拆迁纠纷律师
  “这几天下雨,我家地下室快成鱼塘了!”近日,家住绿地布鲁斯小镇[最新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的市民周先生向新民网反映,他家中地下室内的墙体存在漏水现象,导致地面积水,他怀疑房屋质量存在问题。7月5日,小区物管“欣周物业”刘姓负责人表示,渗水并非质量问题,将尽快为其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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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周先生介绍,他是绿地布鲁斯小镇228号一楼业主,由于平时在市区工作,只有周末才回家居住。前几天,他回家后发现,屋内地下室的墙体出现不同程度的渗水现象。更为夸张的是,地下室的地面竟然积水变成了小水塘,“地下室的‘水塘’可以养鱼了!”周先生表示,他向小区物业进行了反映,物业公司派人来后便没有了下文,他怀疑是房子存在质量问题。
  7月5日中午,新民网记者就此事致电“上海欣周物业有限公司”绿地布鲁斯小镇物业管理处了解情况。一位刘姓负责人对此解释称,渗水并非房屋质量有问题,而是由于上海黄梅季节时常下雨,该户业主的房子位置又正处集水井附近,所以才导致了地下室渗水。目前,物业已经形成了初步方案,将尽快为其房屋进行维修。
  律师支招
  交付的商品房存在裂缝、局部渗水漏水、门窗损坏、墙体歪斜等质量瑕疵时,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有退房条款,则购房人可以拒绝接收房屋。若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买受人认为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在不退房的情况下,业主可与开发商谈判,要求施工单位返修,写出细致的书面报告,在开发商、质量监督站及准业主处分别备案;返修完毕后,由开发商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准业主代表或准业主自己邀请的专家,联合验收。
  对于质量瑕疵造成的损失,业主可请质量监督部门对原因和损失数额做出鉴定,作为支持赔偿的证据。
 


来源: 广州拆迁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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