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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内有乾坤 专业人士教你租房“秘笈”
2016年12月4日  广州拆迁纠纷律师

2009年08月20日  21cn
 
  中介提供信息有诈

  案例:王先生在报纸上看到某中介公司的广告:出租带家具、家电、电话的一居楼房,租金每月800元。王先生打电话后却得知该公司此房已经出租。但公司说可以提供长达一年的信息服务,只要信息费300元就可以让王先生自己直接与房东联系而不用再付中介费。

  王先生认为这样挺划算,就交了信息费,该中介公司开出收据:今收到王先生交来租房信息服务费用300元,有效期一年。随后,该公司给了王先生两条租房信息,王先生马上与房东联系。

  一个电话接听的人说房子已经租出去了,另一个呼机则是始终没有回电。在王先生的一再要求下,该中介公司又给王先生提供了几条房源信息,和前一次如出一辙,王先生仍没租到房。这种信息服务太糊弄人了!王先生要求退还信息服务费。该公司称:我们已经提供了信息服务,是否租到房是你自己的事且服务期未到一年,拒绝退款。

  分析:信息服务主要是以格式合同形式进行“服务”,签订一个长期的信息服务合同或在收据发票上注明有效期(一般是一年),收取少量费用(一般是500元以下)。因为合同是长期的,王先生短期内没找到房并不能说明信息服务存在问题,所以即使向消协或工商局投诉,也牵扯不清。而中介公司的信息费则踏踏实实地赚上了。所以,对中介公司一定要加以分辨。

  租户冒充房东真黑

  案例:李先生从网上看到一条出租信息:北京西站附近一居室月租900元,立即与“房东”联系。“房东”要求年付,双方相互验了证件并签订了租赁合同,李先生付了一年的房租10800元。没想到,入住才半个月,真房东露面了。原来,和李先生联系的“房东”其实也是一个租户,房子租期快到时,在网上发布房源信息,等求租者上了“钩”,就假造证件骗一把,之后溜之大吉。被骗的李先生没有办法,只好搬出、报案。

  分析:真正的房东可以通过验看房产证、身份证证明,如果房产证未发,可以验看购房的发票、分房通知书、购房合同等。如果没有看到以上证件的原件,是非常危险的。双方应互换证件复印件留存。租房者切不可只图便宜,万一被假房东所骗,被真房东赶走,那只能吃哑巴亏,自认倒霉了。

  房源广告误导真晕

  案例:赵小姐刚到中关村一家软件公司工作,由于家远想在公司附近找一个月租1000元左右的一居楼房。查阅报纸,发现上面租房的价格仅仅600到800元。打电话过去,对方却说此房租出,或说此价是合租价。总之这套月租便宜的没有了,但有条件更好的,不过贵一些。广告和实际上说的满不是一回事!赵小姐如坠五里雾中:一居月租到底该是多少?

  分析:月租600到800元?中介公司会说那是筒子楼没有卫生间或说这是合租价等等,他们知道,赵小姐的要求高,不会去住筒子楼,不认识的人也不会去合住。这样说来,广告的提法并没有错,也不算虚假广告,顶多算个“误导”。

  北京市城近郊区整体上一居单元楼房租赁价格都在1000元以上,热租地区的房租还要高些,如中关村地区一居价格应该在1400元以上,国贸一带一居在1600元以上。

  广告的本质就是吸引客户,把你“钓”上来再说。北京的商品房价格在全国是最高的,房租价格能那么低吗?所以,应三思而行。


来源: 广州拆迁纠纷律师  


宋——广州拆迁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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