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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房屋中介
2017年8月6日  广州拆迁纠纷律师
  据了解,今年以来,哈尔滨市已有至少三家较有规模的房屋中介“人间蒸发”,使委托人蒙受了巨大损失,承担着哈尔滨市二手房交易量50%以上的房屋中介公司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人们对房屋中介的诚信度打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一 准入门槛低:房屋中介市场鱼龙混杂 据哈尔滨市工商局经纪人管理所所长马国彦介绍,据不完全统计,哈尔滨市现有房屋中介2000余家,而这其中相对比较专业、规范一些的大公司只有四五十家。由于房屋中介的准入门槛较低,只要有十万元钱的注册资金就可以注册一家房屋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对个体工商户的要求就更低,导致这一市场良莠混杂。记者在采访中看到,在哈尔滨市的大街小巷中,许多有门市房的食杂店、花店、甚至临街没有门只有阳台的窗户玻璃上都可能贴上“房屋中介”字样。
  两千多家房屋中介争吃一块市场“蛋糕”,为了满足自己生存和赢利的需要,中介公司降低佣金争抢客源、隐瞒房屋真实状况、夸大经营范围等恶性竞争现象随之而来,使这个市场愈发不规范。
  据了解,房屋中介公司的利润并不高,按照国家通行的标准,他们提取的佣金不能超过房屋成交价的2%。然而,为了争抢客源,各家中介公司之间互相压低佣金收取比例,你收2%,我就收1%,表面看似买卖双方省钱了,而实际上,压低佣金收取比例的结果必然是服务质量的降低,最终受害的仍是买卖双方。
  据马国彦所长介绍,按照有关规定,房屋中介执业人员应到工商局备案,取得执业人员备案书方可以上岗执业,取得备案书是不需要经过什么培训的,只是一道手续而已。与此同时,哈尔滨市经纪人协会还倡导经纪人要通过培训考核取得《经纪人资格证书》,这有助于提高经纪人队伍的整体素质。然而,因为只有在没有备案书的情况下,有关管理部门才能够对经纪人及其所属公司进行惩处,而资格证书却不是强制的,这就导致绝大部分房屋中介经纪人因为缺少培训而素质较低,服务水平较差。每年到了房屋买卖的旺季,许多新面孔就会进入这一行业,他们中有下岗职工、在校学生,也有来哈打工的农民工。据了解,在哈尔滨市大约四千人左右的房屋中介经纪人队伍中,经过培训取得《经纪人资格证书》的只有三百多人。三 法律法规不完善,买房需要擦亮眼值得信赖的中介可以方便人们的生活,可是,目前的中介市场这么混乱,消费者应如何有效保护自己呢?
  据马国彦介绍,目前我国中介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2004年,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经纪人管理办法》这一专业法规,与此同时,《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合同法》、《无照经营取缔办法》等均可以对不同行为进行规范,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对于中介行业存在的具体问题却针对性较弱,操作性不强。1998年,我国曾酝酿出台一部《经纪人法》,但至今没有出台。哈尔滨市有关部门现正积极调研,以期尽快出台一部对中介业存在的问题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哈尔滨市中介组织管理办法》。
  在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市场还不够规范的情况下,消费者在买卖房屋时必须擦亮眼睛。
  在通过房屋中介公司买卖房屋时,买卖双方首先应看清经营者的资质,以确定其市场经营主体是合法的。中介公司应将营业执照及执业人员的备案书悬挂在公司的明显位置供查阅。
  在认定完中介公司资质后,买房人一定要看房证,确定房屋的米数、产权人等重要信息与中介公司的广告是否相符。对于中介公司提供的合同,要逐条看清,不能拿起来就签,因为这些合同都是各中介公司在工商机关监制的合同的基础上自己完善的,里面可能隐藏有推卸中介责任、加大买卖双方责任的条款。合同中应将买卖双方及中介公司三方的权利义务都规定好、写清楚,不能免除任何一方的责任。买方一定要在卖方产权人或有法律依据的全权委托人签字、中介公司盖好合同章、经纪人签字后自己再签字,这样安全性更高一些。
  按照目前的二手房买卖交易程序,买房人要先将买房订金或全款存在中介机构,待更名过户、办理产权证完毕后,房屋中介再将房款转给卖方,自己提取1%—2%的佣金。买卖双方大量的资金压在房屋中介机构,一些利欲熏心、缺少诚信的中介就可能携款潜逃,“人间蒸发”,让买卖双方在这一阶段都缺少安全感。据了解,新力家业房产营销策划有限责任公司去年末在哈尔滨市率先推出了交易资金监管服务,买房人预交的购房款由买卖双方和中介机构同时存到银行的指定账户里,待更名过户完毕后,再由三方同时去银行支取,缺少任何一方,这笔钱都提不出来,这就使房屋交易资金实现了零风险。据悉,哈尔滨市正在调研制订的《中介组织管理办法》也将尽量把资金三方托管列入其中,提高房屋交易的安全性。


来源: 广州拆迁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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