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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中介都要办持岗证
2017年12月8日  广州拆迁纠纷律师
租房子、买二手房,您是否遭遇过房产“歪中介”?昨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市房管局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和《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及人员违法违规投诉处理管理规定》,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据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主任吴昌宁透露,近期市房管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我市房地产经纪市场开展专项检查。

  中介要“持证上岗”

  “据调查,目前我市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有近3000家,在房管部门备案的不到700家。”市房管局市场管理处处长赵江明介绍说。

  按照《通知》,凡在我市从事房地产经纪、咨询业务的机构,都应在工商营业登记后30日内到房管部门办理机构备案手续,领取《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备案证书》,其分支机构也需办理该手续。

  取得备案资格的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其主要经营负责人和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持有房产经纪人员相应资格证书,该机构还应有3名以上(含)经注册登记的房地产经纪人员。

  不合格机构将责令停业

  《通知》规定,房管部门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将对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专职人员条件进行一次年度检查,并公布检查合格的机构名单。对检查不合格的机构,责令其进行整改,期限不超过一个月。“经整改后仍不合格或拒绝整改的,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咨询业务。”

  赵江明表示,“今后未取得房地产经纪、咨询资格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咨询业务的,将被责令停止房地产经纪、咨询业务,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和经纪人员的基本情况还将记入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通过“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及“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协会网”向社会进行公示。

  经营现场应公示收费标准

  《通知》要求,从事居间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即通常所说的房地产中介)应在各经营场所现场明示:营业执照、备案证书、服务项目、服务标准、业务流程、收费标准及方式、专职人员的资格注册证书、合同格式文本、信用信息查询方式、自律监督电话、房管部门投诉监督电话及其他规定内容。

  四种方式投诉

  按照《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可向相关房管部门,对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有关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为提起投诉。投诉在受理后,应当30日办结。

  投诉方式有直接投诉、网上投诉、电话投诉、信访投诉四种。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投诉,市民可拨打房管部门经纪投诉电话86280413。


来源: 广州拆迁纠纷律师  


宋——广州拆迁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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